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实验(训)室日常管理暂行规定
管理员2023-04-041384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实验(训)室日常管理暂行规定
为规范实验(训)室的管理,保障实验(训)设备的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设备管理规范
1、机房类实验(训)室
(1)中午或晚上下课后,任课老师应用电子教室软件关闭学生机,同时关闭投影仪以及实验(训)室的风扇、灯、空调等设备后方能离开实验(训)室。
(2)实验员做好计算机的定期维护,降低计算机硬件的损耗,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2、非机房类实验(训)室
(1)任课老师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关闭设备,切断电源。
(2)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机械损耗。通过采用更先进科学的维护设备和技术,及时添加润滑油,平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减少用能设备损耗, 降低用能设备的维护成本,从而有效地减少能源消耗支出。
(3)对指导老师进行节能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和技能,增强节能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使节约能源逐渐成为自觉行为。
第二条 实验(训)室规范
1、学生进入实验(训)场所,要自觉遵守各项卫生制度,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实验(训)室内严禁吸烟,不乱扔瓜皮果壳和纸屑,不随地吐痰,不损坏门窗和公共财物,不在实验(训)桌上乱写乱画,不把零食带进实验(训)场所。
2、实验(训)内桌椅应摆放整齐、表面无灰尘,地面洁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玻璃明亮无破损,天花板无蜘蛛网,墙面洁白无污迹。
3、不在实验(训)墙面、门窗上乱贴乱挂各类通知、布告,室内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文化标识标牌应张挂整齐,风格统一。
4、实验(训)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按规定处理,不得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