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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2023-01-081417

南应师教科字〔2023〕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教育教学成果,是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经过多年艰苦努力获得的创造性成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为培育出一批具有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教学成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新增长根据《关于开展2022 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按照“自由申报、统筹规划、分层遴选、重在培育”的工作思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要求

1.所有选题,都要抓好校内实践试点,并提供可信、有说服力的事实佐证教学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已取得满意结果。

2.凡申报的成果培育项目,一般应有校级或省级立项的教改、

科研项目,或有体现教学改革成效水平的已公开发表的教研论文、书籍作为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有两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良好,并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3.负责人应从教3年以上或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团队成员须为实际从事教学研究与实践且有具体贡献的教师。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符合每个人的专业特点和所从事的工作。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15人,同一人不得作为两项(含)以上成果主要完成人鼓励相关成果联合申报,团队可以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跨省组队

4.已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和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5.强化总结。从成果名称、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等方面强化总结凝练,挖掘内涵,提炼解决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举措和应用中的亮点,做好成果申报材料建设工作。凝练的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固化成果:研究报告,发表相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出

版教材、专著;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习实践方案;教学资源库,精品优质课程;特色/重点/一流专业,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实验示范教学中心(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教学管理制度文件等。

2)获奖与荣誉:论文、教材、课程、多媒体课件奖,教学竞

赛奖,教育科学研究奖,专利,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等。国家、省、市、院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集体等。

3)项目实施效果,即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学习的成效):对

口就业率,考证通过率,学生参加竞赛(学科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奖,学生申请的专利,学生发表的论文等。

4)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即社会认可程度:在本校和其他院校的情况,会议报告、交流的情况,举办培训班推广情况,新闻报道等。

5)项目的创新:成果理论创新,成果实践过程创新。

6)项目的特色:成果在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教学手段革新、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效益和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贡献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为社会所认可的鲜明特色。

7)项目应积累的素材:相关各类活动的照片、视频,学生作

品,各类证书(获奖、荣誉),各类文件(立项、结题、表彰)等。

6.注重推广。通过发表高水平教研论文,组织成果报告会、研

讨会或论证会,组织教师参加高水平会议,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等方式,注重校内外推广应用,增强教学成果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条件保障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每项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培育期4年,资助经费待定)。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符合培育要求的教学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分别填写并完成《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5)、成果的科学总结以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征求意见材料。

2.项目负责人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所在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人员按成果项目专业归属提交相应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成果主持人、参与人进行资格审查,就主持人、参与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廉洁自律、意识形态和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3.由部门统一将相关材料及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发送指定邮箱

4.截止时间:220日,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处理

、其他

1.教学成果奖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成果和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组织教职员工对《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等进行学习,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和成果整合,督促项目组全力以赴开展申报工作。

2.各学院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做好推荐成果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对其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校将从符合条件的校级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中,遴选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项目。

 

联系人:陈嫄 ,电话:0791-87365838

电子邮箱:553186205@qq.com

 

附件1: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2年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4: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5: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附件6: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