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九江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应师院科发〔2026〕 8 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和实践研究。经研究,组织开展2026年九江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项目参考选题范围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一定理论和实践功底,对申报项目持续开展研究并掌握相关资料,能够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二)实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制,每项项目只设一名负责人。项目组必须依托管理单位,且管理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组其他成员均应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项目申报人中,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组其他成员参与项目数限制3项。
(四)已发表、出版的成果不得申报项目,已获得其他市厅级及以上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结项条件
(一)项目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结项:
1.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等发表的;
2.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县级社联组织申报的项目,本地党政班子领导肯定性批示也可以作为结项佐证)的;
3.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社科类成果评选中获奖的,入选重大学术征文研讨等活动的;
4.成果质量较高,获得党政部门、企业采用的,获得行业类认证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成果的公开发表原则上应注明项目编号。
(三)项目结项后市社联将综合项目成果质量予以评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并制发结项证书,未能达到结项条件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市级项目。
(四)项目研究期限为半年。项目论文以Word形式提交,项目成果结项佐证材料(即见刊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9日12时。
2.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以学院或部门建立一级文件夹,申报书命名方式为姓名-课题名称,例如:张三-xxx的路径研究)。
3.请学院对教师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科研处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4.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楚琦,邮箱:983099456@qq.com,电话:0792-7137352,办公地址:致真楼317
科研处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