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南应师科发〔2025〕 7 号
各单位、各部门:
2025 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 1 项(参与不超过 2 项)。原则上校级领导不得申报。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省教育 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4.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在校学生参与、鼓励每个项目与对口方向的企业联合申报。
二、立项要求
(一)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选题。
(二)项目立项类别。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类,资助重点如下:
1.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 3 年。重点项目的占比不高于立项总数的 10%。重点项目中设“进园入企”专项,指标单列,不计入立项总数 10%的范围,仅限参与江西高校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的教师联合企业共同申报,学校、企业和教师应签订“进园入企”三方协议。学校应制定“进园入企”配套方案,企业须是在江西省内注册的,属于我省“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六大未来产业或农业、“双碳”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
2.一般项目:根据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 2 年。
3.青年项目:支持高校年龄在 35 周岁(女性可放宽到 37 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为 2年。本科高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 60%,高职高专院校中青年项目的占比不低于立项总数的 45%。
(三)立项数量。我校立项总数为6项。其中,基础项目5项(其中重点:一般:青年为1:1:3),“进园入企”专项1项。
三、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学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8万元/项,一般项目5万元/项,青年项目3万元/项。
四、结项要求
1.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项目立项编号,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进园入企”专项研究成果优先在合作企业转化应用,结题时需提供企业应用证明及经济效益评估报告。
2.《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见https://jwc.nncat.edu.cn/news-1239-show.shtml。
五、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截时间:2025年9月1日12时。
2.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书》1份和《汇总表》1份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通过学校审核后,入围的老师于9月12日前登录江西教育系统科研管理服务平台 (http://jykygl.jxedu.gov.cn/portal/home) ”,上传盖章版项目申请书。“进园入企”专项项目须附“进园入企”行动三方协议扫描件。
4.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楚琦,邮箱:983099456@qq.com,电话:0792-7137352,办公地址:致真楼317
附件:1.项目汇总表
2.课题申报书
3.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