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助你圆梦!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规章制度 > 综合管理类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制度

管理员2020-09-01978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制度

为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教学信息制度。

一、组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

新生入学开始上课后,由各班推选1名学生担任教学信息员,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经学科部审查推荐,由教学督导评估室聘任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条件

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观念强,思想品德好;

2.公正公平,坚持原则;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4.工作热情,同学信任。

产生办法:由班级同学推选,原则上由班级学习委员担任。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负责收集本年级本专业教学(教师的教学过程、学生的学习状况)、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各种信息,实事求是地向教学督导评估室反馈。

2.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及社会实践等状况。

3.认真填写《教学信息表》,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做出恰当评价。

4.参加教学督导评估室、学科部召开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反映情况,并完成教学督导评估室、学科部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5.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由教学督导评估室统一管理。各学科部可根据本学科部教学工作需要,开展教学信息交流反馈活动,但应尽量避免工作重复,以减轻学生负担。

学生教学信息反馈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职能部门、各学科部应重视学生的反馈信息,支持教学信息员的工作。

五、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表彰

对担任教学信息员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或提供重要的、有价值的教学信息的学生信息员,学院和各学科部要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学习较差的学生信息员,随时进行调整。

                                         二〇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