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实验(训)报告撰写与批阅规范(试行)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实验(训)报告撰写与批阅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验(训)报告是实验(训)者对某项实验(训)的研究、探索与认知过程真实完整的记录描述和分析总结。撰写实验(训)报告是实践教学环节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技能训练,是培养并体现学生的治学素养、治学能力、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实验(训)报告的撰写与批改质量也是师生对实践教学环节重视程度的最直接、直观的体现。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实验(训)报告的内容、格式、撰写、提交、评阅、收集及存档等方面的工作,提高我校实验(训)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实验(训)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二条 内容:实验(训)报告一般由基本信息,实验(训)名称,实验(训) 目的,实验(训)内容和原理,实验(训)条件,实验(训)过程,实验(训) 结果,实验(训)结果分析讨论,实验(训)结论,教师评语及成绩评定等部分组成。
第三条 格式:每学期开学前由教务处统一发放实验(训)报告。
第三章 实验(训)报告的撰写与批改
第四条 撰写
(1)使用统一格式印制的实验(训)报告。要求基本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内容实事求是,数据真实有效,分析全面具体,表述简练通顺,书写清楚整洁, 图表科学规范,作图要有工具,不得徒手画线。
(2)按照教学要求撰写并按时上交实验(训)报告。抄袭、复制他人的实验(训)报告,该实验(训)报告成绩按零分记,且取消重做实验(训)及重(补) 写报告的资格。
(3)通过实验(训)预习,明确实验(训)目的要求、实验(训)原理及相关知识点、实验(训)方法、步骤,对设计性实验(训)要事先设计实验(训) 方案,根据需要合理设计实验(训)数据记录表。
(4)实验(训)原始数据和现象记录是实验(训)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验(训)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如实地记录原始数据和现象。
(5)实验(训)过程:对实际采用的实验(训)方法、步骤、操作过程或实验(训)设计方案(设计型实验(训))的记录描述。
(6)实验(训)结果:是指对实验(训)数据的计算处理、实验(训)现象的描述、分析等。对于实验(训)结果的表述一般有以下两种方法,在撰写实验(训)报告时,可任选其中一种或两种方法并用,以获得最佳效果。
文字表述: 根据实验(训)目的将原始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用准确的专业语言客观地描述实验(训)现象和结果,要体现时间顺序以及各项指标在时间上的关系。
图表或图形表示: 利用表格、坐标图、绘画或利用记录仪器描绘出的曲线图,使实验(训)结果突出、清晰、形象、直观。
(7)实验(训)结果分析与讨论:
根据相关的理论知识对所得到的实验(训)结果进行解释和分析,包括实验(训)成功或失败的原因,实验(训)的心得体会、建议等。
不能因实验(训)结果与预期的结果或理论不符而随意取舍甚至修改实验原始数据和伪造实验(训)结果。如果实验(训)失败,应找出原因及今后应注意的事项。
(8)实验(训)结论的撰写:实验(训)结论不是对实验(训)结果的再次罗列,而是根据实验(训)结果所作的一般性的判断、归纳、概括,表述要简练、准确、严谨、客观。
第五条 批改
(1)批改实验(训)报告一律用红色笔迹,批改实验(训)报告要有批注、评语、成绩等级,详细指出学生在实验(训)及实验(训)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2)任课班级学生人数少于 30 人的要求批阅所有实验(训)报告,任课班
级学生人数多于 30 人的实验(训)报告批阅量应不少于 30 份。实验(训)报告评语须手写,评语内容应有针对性,杜绝雷同。
(3)对某次实验(训)报告中存在的突出或典型问题,应在下次实验(训) 课之前集中进行情况反馈和讲评,使学生能及时了解上次实验(训)及其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和提高。
(4)对每次实验(训)报告均要进行严格的成绩评定和记录,并作为考核成绩的一部分。成绩评定要有评分依据或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方式、办法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5)迟交或书写潦草的实验(训)报告要酌情扣分;缺交、抄袭实验报告的,当次实验(训)成绩以零分计;如抄袭或缺交实验报告次数达到该课程实验总次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本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记零分。
(6)对某次实验(训)项目成绩不及格且非抄袭报告者,视情况安排重做实验(训)、重写报告。
第三章 实验(训)报告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 各学院对本部门实验(训)报告定期进行检查。
第七条 教务处及实验实训中心将对实验(训)报告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