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江西省社联、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社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教社政字〔2021〕18号)(见附件1)文件通知,现决定开展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 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由各高校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二、立项数和申报名额
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总共限报6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 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 定;
2. 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 人员推荐。
3. 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 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 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 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 日止)。
4. 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 研究各项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 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 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 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 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 次研究专项。
1.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 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 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 行)》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相关成果质量不高不能正常结项或被撤项的,将在下一轮省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做出相应的限项申报处理。
2.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 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 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 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本次申报通网络申报,申报网址http://47.114.81.8:8500/,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名称。
2. 材料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书》《活页》(各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以及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1份(一般项目非中级职称、非博士人员提供)和word电子版报至行政楼104,邮箱:553186205@qq.com,联系人:陈嫄,联系电话:15179835984,
3.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17: 00前
附件:1.江西省社联、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科技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