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 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应师科发〔2026〕 3 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红色文化育人高地,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6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者需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论述,结合自身教学工作实际、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对象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从事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经费为 1 万元,由省教育厅从相关经费拨付。同时,高校应提供配套经费 1 万元,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学校盖章则视为同意为立项项目提供资助经费。我校限报10项。
三、申报条件
1.研究专项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研究专项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研究专项应组成课题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课题组长。项目负责人仅限 1 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 3 人、控制在 7 人以内。
4.研究专项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参与项目最多 1 项,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以及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研究专项。
四、结项条件
1.研究专项作为省级项目,参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赣教规字〔2021〕4 号)管理。
2.研究专项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项目结项的成果均须正式发表、出版、采纳、刊登。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在理论杂志《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中央主流报刊的理论评论版,各省级党报(理论版)以及 CSSCI(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等发表与研究主题直接相关论文不少于 1 篇;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名称应与课题研究主题保持基本一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应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在新华网、人民网、求是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中央级网站理论频道上发表且有较大网络传播影响的原创理论文章可作为结项成果。
4.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醒目位置标明“2026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红色文化育人研究)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名称和课题批准号)。
5.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 2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至 3 年。未按要求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按要求进行清理撤项并通报所在学校、追回项目资助经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从撤销之日起 3 年内不得申请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五、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12日12时。
2.申报材料: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西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gxszrw.jxedu.gov.cn:8500/)进行填报,并导出电子版《申报书》和《活页》。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以学院或部门建立一级文件夹,申报书命名方式为姓名-课题名称,例如:张三-xxx的路径研究)。
3.请学院对教师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科研处对学院提交材料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4.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楚琦,邮箱:983099456@qq.com,电话:0792-7137352,办公地址:致真楼317
科研处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