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科研处将进行2025年度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取得符合《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项目成果培育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南应师发〔2025〕24号)的通知规定的科技成果奖、论文、决策咨询、学术著作、专利标准、科研项目平台等(见附件1)。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25年1月1日 - 2025年12月11日取得的,以及2024年12月未审核的各类科研成果。
三、科研统计方式
(1)2025年科研成果登记审核方式,采取填报纸质登记表的填报方式。
纸质登记表填报:填报人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
(2)教师填报完成后提交给学院/部管理员审核。
学院/部管理员对教师的科研成果材料及科研计分认真审核。
审核无误后,将本学院/部科研成果汇总表(盖学院章)(附件3)、本部门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科研成果复印件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请以部门为单位建立一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建立二级文件夹,文件夹内含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成果佐证材料)
四、材料要求
(1)论文:复印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正文。SCI论文需提供能够证明中科院分区的检索报告。
(2)论著: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前沿中表明自己工作量的说明部分。
(3)课题:提交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复印件(其专利权人是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5)科技成果、决策咨询:提交奖状、决策复印件。
(6)科研成果采取“负责人”制填表,即课题负责人、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等将原始材料复印一份即可,其余成员不用重复填表及复印成果。
五、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12月11日之后产生的科研成果,科研处将会通过补充通知再次统计。
联系人:夏楚琦,电话:15779792986,办公地址:致真楼317,邮箱:983099456@qq.com。
附件:1.《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项目成果培育奖励暂行办法(修订)》(南应师发〔2025〕24号);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个人填写);
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度科研量化计分统计表(部门填写)。
科研处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