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师教字〔2025〕121号 关于公布2025年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管理员2025-11-11159
各教学单位: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智慧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南应师教字〔2025〕89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2025年校级智慧课程申报工作。经教师个人申报、各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校内公示,现将本年度校级智慧课程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本次共评选出4门校级智慧课程(见附件)。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2.资助经费:每门课程提供资助经费1万元,分两期拨付:立项拨付5000元/门,用于启动与前期建设;中期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5000元/门。
3.建设任务:课程负责人需严格按照立项申报书中明确的总体目标、进度安排及预期成果,高质量完成课程建设任务。要着力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智慧教学模式,提升课程教学效果,打造高水平示范课程,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智慧课程做足积累。
4.过程管理:学校将通过日常监测、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等方式,对立项课程的改革进展、教学组织、实际应用效果及共享推广情况进行全程跟踪与监督。对于建设期满未能达标的课程,将撤销校级智慧课程资格。
教务处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