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助你圆梦!

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研处 > 科研项目

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2025-09-1124

                                            南应师科发2025

各单位、各部门:

进一步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江西省教育厅、省社科联联合设立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现就做好2025年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我校限项6项。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者,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

4.已申报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成果形式

1.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1号)执行。

2.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项目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截时间:2025年101012

2.申报材料: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http://gxszrw.jxedu.gov.cn:8500/)进行填报并导出电子版《申报书》,并命名为姓名+题目。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3.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楚琦,邮箱:983099456@qq.com,电话:0792-7137352,办公地址:致真楼317

 

附件:系统使用说明

 

 科研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