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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管理员2025-01-037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西高校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导向和需求牵引,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优势,组织教师深入企业开展科技服务,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选派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

3. 全校45周岁(含)以下青年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具有丰富的企业数字化转型等实践经验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能力要求

1. 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依托团队优势,在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管理创新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和支撑。

2.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企业、园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选派人数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选派1-3名教师参加“进园入企”专项行动。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2025128日前,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院45周岁()以下的青年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登录江西智慧教育平台-科研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科技服务人才库的填报工作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学校审核

2025228日前,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教师与九江市(共青城市)有关企业对接磋商,初步确定拟派遣教师和拟入驻企业名单,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进园入企”教师申请表附件2),交学校科研处审核,确定拟选派入企教师名单。

(三)选派入企

2025310日前,学校完成首批教师的选派入企动员部署,开展相关培训,完成首批教师的选派入企工作签订三方协议(附件3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企业调研

 1.选派教师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技术需求和发展瓶颈,撰写企业调研报告。

2.与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积极推动我校科技成果在企业的转化应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2.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开展技术服务

1.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提高企业员工技术水平。

2.参与企业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平台申报等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四)加强校企合作

1.积极拓展校企合作领域,与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实习基地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协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五)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支持措施

(一)政策支持

1.教师“进园入企”实践经历记入个人工作经历,在企服务期间的工作量可冲抵当年教学科研工作量只需完成最低教学工作量

2.对考核合格教师在企期间的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按学校现有标准适度拔高认定,列入职称评审、考核、表彰奖励等评选条件。

(二)经费支持

1.学校设立“进园入企”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差旅及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工作。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企业的经费支持,为教师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后勤保障

1.学校为选派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生活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教师在企业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六、考核管理

考核评价工作由接收单位和学校共同组织。考核内容由学校教学工作和企业挂职锻炼工作两部分组成。

(一)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奖励、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在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3.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视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其“进园入企”服务。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科技服务“进园入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科研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处,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科研处: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选派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2.教务处:负责协调选派教师在企服务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确保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3.人事处:负责落实教师“进园入企”实践经历的相关政策,保障教师的权益。

4. 财务处:负责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三)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不断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联系人:夏楚琦,15779792986983099456@qq.com

 

附件:1.高校科技服务人才库操作手册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进园入企”教师申请表

      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进园入企”行动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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