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师教字〔2024〕52号关于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统筹做好实验室规划建设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就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学与人才培养、科研与产教融合,全面梳理现有实验室情况,结合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场地条件等建设发展需要一体规划,明确各实验室分批次建设步骤。
2.突出重点、强化内涵。遵循“先进性、功能性、显示性”原则,体现数字化、师范性、应用型,突出重点平台,体现整体布局,强化实验室建设内涵。
3.资源共享、提高效益。合理统筹本学院(单位)与其他学院(单位)、己有条件与拟新建条件,做到资源共享共用,避免资源闲置与重复建设。
4.实事求是、确保效果。学校优先支持规划明晰的教学急需与重点平台建设,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确保实验室项目建设质量与使用效果。
二、具体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以合格评估为时间节点,系统规划近实验室建设规划,形成《XX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见附件1),并填写《XX学院现有实验室及建设规划一览表》(见附件2),请于12月27日前将纸质稿、电子稿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人:熊老师,电话:18870064022,邮箱:2426914696@qq.com。
2.学校将于寒假放假前召开实验室建设规划研讨论证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XX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
2.XX学院现有实验室及建设规划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XX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XX学院现有实验室及建设规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