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的通知
应师科字〔2024〕3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科研处将进行2024年度的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我校在职在岗人员取得符合《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项目成果培育奖励暂行办法》(南应师发〔2024〕76号)规定的科技成果奖、论文、决策咨询、学术著作、专利标准、科研平台等(见附件1)。
二、成果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三、科研统计方式
(1)2024年科研成果登记审核方式,采取填报纸质登记表的填报方式。
纸质登记表填报:填报人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见附件2)。
(2)教师填报完成后提交给学院/部管理员审核,学院/部管理员对教师的科研成果材料及科研计分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将本学院/部科研成果汇总表(盖学院章)(附件3)、本部门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将个人科研总分在网上公示,并对各学院科研总分进行排名。
四、材料要求
(1)论文:复印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文章正文。SCI论文需提供能够证明JCR分区或中科院分区的检索报告。
(2)专著、教材: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前沿中表明自己工作量的说明部分。
(3)课题:提交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通知书复印件(其专利权人是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
(5)科技成果、决策咨询:提交奖状、决策复印件。
(6)科研成果采取“负责人”制填表,即课题负责人、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等将原始材料复印一份即可,其余成员不用重复填表及复印成果;参与外单位完成的科研成果,也需要按要求填表,以及提供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7)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将本学院/部科研成果汇总表(excel表)、本部门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和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请以部门为单位建立一级文件夹,以教师姓名建立二级文件夹,文件夹内含教师个人科研成果登记表及科研成果佐证材料)。
五、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5日上午12时。11月25日之后产生的科研成果,科研处将会通过补充通知再次统计。
六、联系人:夏楚琦,电话:15779792986,办公地址:致真楼317,邮箱:983099456@qq.com。
附件:1.《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项目成果培育奖励暂行办法》(南应师发〔2024〕76号);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个人填写);
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度科研量化计分统计表(部门填写)。
科研处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