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师教字〔2024〕2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2024-10-30460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现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22年第二批立项项目、2023年立项项目、2024第一批立项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2.2019年第二批次至2022年第一批次之间的所有项目, 本年度为最后一次结题机会,逾期则不再受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流程
1.项目负责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在“常用文件”中下载项目结题报告模板,结题报告最后页由教务处签字并盖部门章。
2.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
3.学校、企业分别在平台完成结题申请审核。
三、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18日将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理盖章,于11月28日前通过平台提交验收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92-7137336
教务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