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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师教字〔2024〕24号 关于公布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管理员2024-10-1479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南应师教字〔2024〕66号)文件要求,在各教学单位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9项,其中一般8项、课程思政专项1项。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教学研究工作的质量

要把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不断推进教学观念、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做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切实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示范效益。

二、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员必须按照立项申请书中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和实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成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保证项目承担人开展研究和实践的时间和条件。鼓励项目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与实践中不断创新,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教学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项目的水平和效益,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各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规定,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字样及项目编号,否则该成果在结项验收时不予认可。发表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含会议检索论文)可以申请免答辩。

五、希望各教学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建设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立项课题的管理,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内涵建设质量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附件: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