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应师教字〔2024〕65号 关于做好2024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及2025年拟申报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4〕7号),学校将启动2024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节点与流程调整
1.确定新增本科专业清单(7月25日前):
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因素,认真研究并确定2024年拟新增和2025年拟申报本科专业清单(见附件1)。请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清单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639824357@163.com)。
2.学校审定与反馈(7月31日前):
教务处将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拟申报专业清单,报学校审定,相关结果及反馈意见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到相关二级学院。
3.正式申报专业(8月25日前):
相关二级学院根据学校评审结果及反馈意见,按要求填写专业申报材料(另行发布),申报表需详细阐述专业设置的具体方案、师资队伍情况、教学条件保障、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等内容。正式申报表的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坚持需求导向。新增专业应高度契合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与专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四新”建设要求和社会服务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鼓励增设学科交叉融合形成的新兴专业,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
2.加强统筹规划。各学院须深入贯彻《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精神,根据社会发展变化和人才市场需求,增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特需专业,主动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高考专业服从志愿率过高、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实现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
3.不断完善条件。申报学院须严格对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准确把握现有教师团队、实验设备、教学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现状,科学评估拟增专业的办学能力。
附件:附件1:XX学院2024年拟新增及2025年拟申报专业清单
附件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pdf
附件4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5赣教高字〔2024〕32号 关于印发《服务江西高质量发展人才培养引导性学科专业设置指南(2024年)》的通知
教务处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