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应师教字〔2023〕2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江西省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其中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由各高校从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二、立项数和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研究专项实行限额申报,立项40项,其中重点10项,一般项目30项。本科高校共限报6项。(如超出限定额度,则需外审择优上报)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报重点项目,必须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般项目者,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其他人员须有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3.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其他专项等)、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包括重大项目、年度项目、青年博士基金项目和各类专项等)、省高校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含专项)和重点基地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时间以通知发布之日止)。
4.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项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评审原则及项目成果形式
1.研究专项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项目评审采用双向匿名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研究专项成果形式为专著、译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等。项目研究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为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结项与成果验收必须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相关成果质量不高不能正常结项或被撤项的,将在下一轮省社科基金课题申报时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作出相应的限项申报处理。
3.凡以研究专项名义发表相关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字样(含项目名称、批准号),若研究成果获多项基金资助,标注须排第一(国家级项目资助除外)。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通过网络申报,申报网http://47.114.81.8:8500/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重点和一般项目分开申报,申报时请注意申报名称。
2.电子材料:因受申报数量限制,各申报老师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日下班前,将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活页》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建立一级文件夹;在一级文件夹内,申报书以“课题名称+申请书”命名,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进行外审,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系统导出的《申请书》和《活页》(各3份,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1份(一般项目非中级职称、非博士人员提供)一并报送教学建设科和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待外审通过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电子版申报材料(表格除外)一律采用PDF版文件格式,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一次性发送指定邮箱。
六、其他事项
1.本研究专项按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5179835984
附件:1.系统使用说明
2.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