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2024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督查等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李少义
副组长:翁凌霄、戴金波
成 员: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办公室相关人员。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指导教师遴选
各学院按照规定审查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资格,并做好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每位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
(二)选题要求
1、教师命题和学生自主选题相结合,坚持“一生一题”。
2、选题要紧密对接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不宜“过大”或“过小”,难度、工作量适当。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选题进行审核,二级学院工作小组审定。
4、各二级学院应确保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习实训、工程实践或毕业实习等实践中进行。
5、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评审,对选题不规范的二级学院予以全校通报、限时整改。
(三)主要环节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要求 |
1 |
2023年9月10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
2 |
2023年9月25日前 |
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
3 |
2023年9月28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 |
4 |
2024年3月3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一稿 |
5 |
2024年3月31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二稿 |
6 |
2024年4月21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和论文查重 |
7 |
2024年5月19日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
8 |
2024年6月1日前 |
完成论文材料提交和成绩上传 |
三、相关要求
(一)周密组织,严格管理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组织实施,周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扎实做好指导教师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严把“选题关、过程关、答辩关”。
(二)强化指导,保证质量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管理和监控;强化教师的指导要求和指导责任,加大对教师指导工作的监控力度,提高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指导过程管理,保证指导效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加强教育,确保诚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生的学术道德与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要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严格杜绝剽窃、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设计)等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杜绝学生采用各类不当“降重”行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处
2023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