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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2023-11-30859

          南应师教字〔2023〕4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项目管理,提高结题质量,根据2023年教务处工作安排,拟定于12月中下旬对各级各类教研项目安排结题答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江西省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校级教改、校级一流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等在研课题,已达到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课题,均可申请结题。

校级课题结题范围:2021年立项的各类校级课题。若课题负责人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的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含会议检索论文)且标注了项目编号的可以免答辩,以相同名字或研究内容获批了省级项目的可以免答辩(免答辩同样需提交结题申请表)。

省教改课题结题范围:2021年立项及之前立项且办理了延期结题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1.本次申请结题的课题须于202312116时前将1份《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表》(盖章)(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

2.课题延期:校级各类教研项目不能按时结题需办理延期请于202312116点前将1份《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盖章)(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变更表应将课题的进展情况及延期结题原因阐述清楚,逾期不予受理。

课题调整:若课题成员变更,被调整的成员不在岗,原则上调整后的成员顺序不变,须在结题前半年提交变更申请表至教务处。若课题临时变更,概不受理。

3.课题负责人按照各级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准备结题材料(附件3)。

4. 教务处根据上级项目管理办法及学校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形式审查,审查要求:成果论文须正式发表,且带有项目编号,录用通知不能作为结题成果;成果需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初审不符合结题要求或材料不符合规范的,不安排参加结题答辩会,答辩通过的颁发结题证书或送上级相关部门评审鉴定,未通过评审的不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三、材料要求

1.排版要求:标题黑体二号加粗居中,行距35磅,标题字数 偏多时可适当调小字号;正文仿宋三号,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固定值26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

2.教改结题材料:含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原件)、活页、项目立项通知书(原件)、项目变更表、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讲义、论文等)。

课题组须于20231215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稿(A4打印,左侧装订,暂不需胶装)一式三份,其中结题鉴定表单独双面打印三份交至教务处。各项目负责人准备好58分钟的项目研究汇报材料,制成PPT,并做好答辩准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后提交:项目负责人须在答辩后三天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材料后将结题材料统一胶装(封面统一采用天蓝色),省级教改胶装三份,校级教改胶装一份,结题鉴定表A3中缝装订3份,双面打印。结题材料、结题鉴定表材料电子稿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结题材料以课题名称+负责人,鉴定表以“鉴定表+负责人”格式命名。

3.校级五类一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验收:参照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验收通用标准》提交验收材料,线上运行数据请按学期提供。

课题组须于20231215前将验收材料统一胶装(封面统一采用天蓝色)1册,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稿PDF格式到指定邮箱,以课程名称+负责人格式命名。

(联系人:陈嫄 ,电话:0791-87365838,电子邮箱:553186205@qq.com

附件:1.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3.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结题材料

                                 教务处

                                         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