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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估办法(暂行)

管理员2022-06-281009

为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管理,提高教材选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教材质量评价的目的

加强对教材选用和自编教材编写的质量监控,提高优秀教材和新教材的选用率,及时发现教材选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优秀教材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条 教材质量评价的原则

遵循科学性、系统性、适应性、先进性的原则,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规范、简便易行。

第三条 教材质量评价的范围

教材质量评价的范围为包括学校教师自编教材在内的全校各专业所选用的教材。

第四条 教材质量评价的内容及标准

从内容质量〈思想水平、科学水平、教学实用契合度)、编校质量、印刷质量、教材特色等方面,对教材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见教材质量评价教师用表、学生用表)

第五条 教材质量评价的组织

1、教材质量评价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务处组织实施,各学院配合。

2、教材质量评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3、教材质量评价采取抽样问卷和网上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象为在校生和教师。

4、教材质量评价分期分批进行,每年评估的教材数目不少于总品种的20%。

5、学生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教师填写“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详见附件。

6、由教务处汇总评价数据。

第六条 教材质量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60分以上(含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工作人员将对收取的调查表进行审核,对于填写不认真,字迹不清,填写不完整的调查表视为无效调查表。

第七条 教材质量评价信息反馈

1、教材质量评价结果汇报给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并向各教学单位通报。

2、教务处对评价结果建档保存,作为教材选用、更新、评奖的依据。

3、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材,必须更换其它优秀教材,教材科不再征订该教材。

4、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向教材科反映,由学院进行核实调查。

第八条 本暂时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件2: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教师用表)

附件3: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学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