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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2023-05-181109

二级学院

根据《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南应师教科字〔2022〕12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科竞赛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上半年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1.参加学校认可的A、B、C、D、E类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具体奖项的校内在籍学生及指导教师。

2.获奖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2023年5月20日之间的学科竞赛项目,以证书或红头文件标注日期为准。

二、申报步骤

1.2023年5月28日前,获奖团队负责人、个人填写“学生参加竞赛奖励申报表”并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一式两份)报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其所在学院(集体项目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准)。

2.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学生申报的竞赛项目,于2023年6月1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参加竞赛奖励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XX学院竞赛奖励申报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审核,逾期不予办理。材料电子档发邮箱913227720@qq.com,纸质档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103办公室。

3.教学科研工作部将复核各学院提交的学生竞赛奖励申报材料,复核通过后,报财务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1.把握时间节点。各学院、申报团队、个人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有效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再接受补报。

2.明确申报主体。个人项目由学生本人申报;团队项目的有效申报人为该项目团队的团队负责人(证书上无队长标示的,按团队成员排序第一为准),团队其他成员申请无效。

3.材料真实有效。奖励申报的证明材料须为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主办方下发的红头文件,网站公示等其余材料不得作为证明材料。


 

                                          教学科研工作部

                                       2023年5月18日